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原则:
1、当相交的两条道路均为干路时,应设置交通信号灯。
2、路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或者任意连续8小时的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超过GB14886-2006规定数值时,应设置交通信号灯。
3、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交通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应设置交通信号灯。
4、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
5、在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有特别要求的路口,如常用警卫工作路线上的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协调控制范围内的路口等,可设置交通信号灯。
6、秩序相对混乱,平峰时段依然需要执勤警力的交叉口予以设置安装交通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