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函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合作国有融资担保公司8家,民营大型融资担保公司12家、非融资担保公司36家。设立了科学严谨的业务构架和专业化、规范化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精英团队,快速占领市场,逐步发展壮大至今。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积极拓展业务范围,业务服务领域逐渐扩展到全国范围。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银行出具的保证通常称为保函,其他保证人出具的书面保证一般称为保证书。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售电保函是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主要是由担保人为售电企业向电网出具的保证售电企业按照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及时、足额与电网企业结算相关费用的文件。售电保函的特点包括担保作用、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和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