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民间借贷规定》第11条明确: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包括《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无效情形,以及《民间借贷规定》中明确规定的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况。
企业向公民借款只能向特定的、少数的人借款,而不能面向社会公众;
企业只能因某些特殊的事由而向公民临时借款,不可以是经营性行为;
企业借款给公民,只能满足某个或某些公民的临时特殊需要,比如本企业职工生病、购买住房等,企业不能以此牟利.
企业借款给公民的数量只能是少量的,企业应当明了借款人的用途,借款人不得以借贷形式挪用企业的流动资金,借款人不得以此牟取非法利益。需要注意的是,当民间借贷利率超过24%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仅是不保护利息,还有可能被追究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