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清关要素
1.食品进口的步是到到货口岸商检局进行收货人备案。(注:收货人应在货物到港前备案,取得备案编号后方可进行检验。)
备案取决于进口港。以上海港为例,收货人需要准备实际收货人备案,即不允许单据上的收货人和代理公司,即备案单位要和实际收货人一致,备案单位需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食品进口第二步:去商检局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大约10个工作日完成)
所有进口食品必须以中文标示备案,并要求提供以下信息:
1份原始标签样本和翻译|中文标签样本|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两份样本
2.商检局对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的制作有严格的要求。如果你不清楚,你可以找我们的代理来做。详情请来电咨询。
三、备案材料的处理
1.提供中文销售标签样式。
2.原始标签样本和中文翻译
3.原产地证书或自由销售证书
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很多食品还需要国外提供的卫生证书(HEALGH)等一些条件。
三份中文标签样品、制造商的灌装日期证明、装箱单、fp、贸易合同和生产国的熏蒸证明(如果包装产品的托盘上标注有“IPPC”,则不要求提供;如未标注,需提供“熏蒸证明”原件)。
注:如果从不同的供应商处购买相同的货物,需要不同的供应商提供上述信息。
四、食品进口第四步:是正式开始申报。
申报流程:换单-检验-开具通关单-报关-估价-海关查验(海关会不会查验,基本所有进口都会查验)-开具税单-放行-拖货到食品监管仓库-安排查验取样-检测-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