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申报条件 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